? ? ? 為加強對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,保證碩士研究生的入學質量和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法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單位研究生招生原則。
? ? ? 1.招收碩士研究生,旨在培養熱愛祖國,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,擁護社會主義制度,遵紀守法,品德良好,具有服務國家、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,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,具有創新精神、創新能力和從事科學研究、教學、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層次學術創新型專門人才,以及具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、能夠承擔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、具有良好職業素養的高層次實踐創新型人才。
?? ?? 2.本單位碩士研究生招生應堅持按需招生、全面衡量、擇優錄取和寧缺毋濫的原則,積極推進專業學位與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分類選拔。
?? ?? 3.招生學科(類別)、專業(領域)是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準或備案。
? ? ? 4.本單位根據集團公司下達的招生計劃,依據有關政策規定確定本單位各學科專業的招生人數。